矿难在煤炭开采行业并不少见,国家为遏制矿难频发采取多种严厉措施加强管理,然而在国家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,一些矿主在利益的驱使下在矿难发生后仍然铤而走险,选择瞒报,去年9月以来,云南省宣威市和镇雄县等地已连续发生8起煤矿事故瞒报。日前,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也瞒报瓦斯爆炸事故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瞒报行为接连发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,遏制瞒报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,还需要构建多种监督机制,尤其需要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。
矿难发生后部分矿主“瞒天过海”
今年4月,云南宣威市连续发生两起煤矿瞒报事故。4月15日11时50分左右,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,造成12人死亡,3人受伤。这起事故被海岱镇煤管所与杨梅山煤矿共同组织瞒报。4月3日,宣威市宝山镇包村煤矿发生瓦斯事故,造成6人死亡。事发后,矿主隐瞒不报。
半年前,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也连续发生多起瞒报。2010年11月22日,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,镇雄县刘家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被瞒报。云南省煤监局调查后核实,11月18日,刘家坡煤矿发生瓦斯事故,造成5人死亡,矿方瞒报事故。在这起事故调查中,云南煤监局还查出另外多起瞒报事故:11月4日,镇雄县平顶山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,4人轻伤;10月28日,镇雄县林口乡财源煤矿1名工人被皮带机挤压受伤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另外,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先后发生3起瞒报:9月20日,长岭矿井发生矿难,1名矿工医治无效死亡